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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津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复试线及其说明
来源: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2011-3-18 15:01:24 【字体:小 大】

 鉴于2011年我学院招生总计划名额数为53人,具体构成为经济法学专业19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6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8人。
  根据《天津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应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120%” 的规定:
  1、我院各招生专业计划人数减去推免生后的最终录取人数为:经济法学专业10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0人。
  2、复试线的划定标准为经济法学专业的前12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前3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前24名。
  需要说明的是:中文专业由于差额复试的原则故定为前3名;另外,各专业的最后名次数下如果出现考生初试总分成绩相同的情形,达线考生均可以进入复试。
  综上,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经济法学专业362分、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405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36分。


  附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的考号如下:

  经济法学专业
  100561024519441 100561000105740 100561000105731 100561000105752 100561002809921
  100561000105747 100561000105760 100561000105755 100561000105727 100561014416127
  100561028920233 100561001207640 100561000105739 10056100010574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100561001508326 100561011313438 100561015016650 10056101511670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00561000105827 100561001207642 100561016217426 100561002309236 100561005211131
  100561026719733 100561014516230 100561001508331 100561010913413 100561019618812
  100561000105831 100561015016652 100561001608539 100561002809924 100561000105830
  100561016217423 100561001207643 100561008312760 100561018718405 100561026719734
  100561001307857 100561014115703 100561016117337 100561015216752 100561011013420
  100561003310218


  复试安排如下: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凭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5、应届本科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主管部门红章),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下午、3月25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3 月28日

  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二、我院复试时间为2011年3月26日下午2:30笔试,地点天津大学24教学楼105室,3月27日上午8:30综合

  面试(考生8:00前到25教学楼B区803室 看考场填表)
  我院联系电话:27405174 徐老师 联系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B区803室

文法学院
20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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